我们于2026年7月2日受理你(你单位)向上海市司法局提出的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6条,本机关决定准予何柏芳在上海枫林司法鉴定中心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法医物证鉴定,0401 个体识别,0402 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0403 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特此告知。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