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大厅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沪司审字(2025)114773号

项目名称:

关于齐胜林,黄涛,陈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齐胜林,黄涛,陈沉

行政相对人代码:

23101202510041468

许可决定日期:

2025年09月29日

许可机关:

浦东新区司法局

地方编码:

310115

数据更新时间:

2025年11月21日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沪司审字(2025)114773号
齐胜林,黄涛,陈沉:

我们于2025年9月23日受理你(你单位)向浦东新区司法局提出的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14条、第15条、第17条、第18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18条、第19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齐胜林,黄涛,陈沉设立上海千翰律师事务所。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

特此告知。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