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2021年3月30日受理你(你单位)向徐汇区司法局提出的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同时变更审核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
经审查,认为你(你单位)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1条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符标,张清涛,肖奕,吴静熠,武建权,马亚杰,史厚元,孙宏刚,陈志伟,韩飞,裴洁,朱文文,冯莉,柴明银,董慧慧,牛青波,孙玉贝,刘灿,俞鑫,赵晋,李治,朱哲争入伙,魏青松,孙健退伙,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出资比例变更。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审批证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特此告知。
(上海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1年4月6日